宜昌商转公所需材料
(相关资料图)
(一)借款人在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:
1、身份材料(有效期内)所有借款人身份证原件。
2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3、家庭关系材料
(1)借款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。
(2)父母与子女共同借款的或宜昌户籍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,提供能证明所有子女关系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、同一居民户口簿、职工履历表(加盖公章)等任意一项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4、购房证明材料
(1)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。
(2)不动产权证书(或房屋所有权证、国有土地使用证)原件及复印件3份。
(3)银行借款合同、借款借据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。
(4)商业银行出具同意商转公业务《同意提前还款确认函》及加盖银行印章的商业购房贷款还款计划表。
(5)借款人个人信用报告原件,有效期为2个月。
在宜昌城区办理公积金贷款的,需借款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市民之家一楼自助设备上打印(不能代办打印)。
在县市区营业部办理公积金贷款的,按各县市区营业部要求打印。
5、其他材料
主借款人宜昌区域的银行储蓄卡(贷款受理银行任一网点的储蓄卡)。
(二)其他借款人在本中心以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:
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《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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